1、负责制定本所科研和科技开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总结验收和成果鉴定。
3、负责纵向、横向及国际科研项目合作合同的审核。
4、根据项目合同,负责科技经费使用与划拨的审批工作。
5、负责科技资料、科研成果的收集、归档、保存。
6、负责组织专利申请、品种登记审定、各类科技成果奖的申报。
7、负责组织本所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组织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工作。
8、负责管理科技成果入股的各类公司。
9、负责组织课题组和科技人员业绩考评。
10、具体负责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落实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11、负责挂靠我所的学会、协会的管理,以及其他学会的联系与协调等工作。
12、负责我所高值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13、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
处长:刘建秀 025-84347012 副处长:佟海英 周义峰 025-84347015